宣公十八年
十有八年,春,晉侯,衛世子臧,伐齊。
十八年,春,晉侯,衛大子臧,伐齊,至于陽穀,齊侯會晉侯盟于繒,以公子彊為質于晉,晉師還,蔡朝,南郭偃,逃歸。
公伐杞。
夏,四月。
夏,公使如楚乞師,欲以伐齊。
秋,七月,邾人戕鄫子于鄫。
秋,邾人戕鄫子于鄫,凡自虐其君曰弒,自外曰戕。
戕鄫子于鄫者何?殘賊而殺之也。
戕猶殘也,兌殺也。
甲戌,楚子旅卒。
楚莊王卒,楚師不出,既而用晉師,楚於是乎有蜀之役。
何以不書葬?吳、楚之君不書葬,辟其號也。
夷狄不卒,卒,少進也。卒而不日,日,少進也。日而不言正、不正,簡之也。
公孫歸父如晉。
公孫歸父以襄仲之立公也,有寵,欲去三桓,以張公室,與公謀而聘于晉,欲以晉人去之,冬,公薨,季文子言於朝曰,使我殺適立庶,以失大援者,仲也夫,臧宣叔怒曰,當其時,不能治也,後之人何罪,子欲去之,許請去之,遂逐東門氏,子家還及笙,壇帷,復命於介,既復命,袒括髮,即位哭,三踊而出,遂奔齊,書曰,歸父還自晉,善之也。
冬,十月,壬戌,公薨于路寢。
正寢也。
歸父還自晉,至笙,遂奔齊。
還者何?善辭也。何善爾?歸父使於晉,還自晉,至檉,聞君薨家遣,墠帷,哭君成踴,反命乎介,自是走之齊。
還者,事未畢也。自晉,事畢也。與人之子守其父之殯,損殯而奔其父之使者,是亦奔父也。 遂,繼事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