春秋三传对比阅读

春秋经
宣公十一年
左传
宣公十一年
公羊传
宣公十一年
谷梁传
宣公十一年

宣公十一年

十有一年,春,王正月。

十一年,春楚子伐鄭,及櫟,子良曰,晉楚不務德而兵爭,與其來者可也,晉楚無信,我焉得有信,乃從楚,夏,楚盟于辰陵,陳鄭服也。

夏,楚子,陳侯,鄭伯,盟于辰陵。

楚左尹子重侵宋,王待諸郔。 令尹蒍艾獵城沂,使封人慮事,以授司徒,量功命日,分財用,平板榦,稱畚築,程土物,議遠邇,略基趾,具餱糧,度有司,事三旬而成,不愆于素。

公孫歸父會齊人伐莒。

秋,晉侯會狄于欑函。

晉郤成子求成于眾狄,眾狄疾赤狄之役,遂服于晉,秋,會于欑函,眾狄服也,是行也,諸大夫欲召狄,郤成子曰,吾聞之,非德莫如勤,非勤何以求人,能勤有繼,其從之也,詩曰,文王既勤止,文王猶勤,況寡德乎。

不言及,外狄。

冬,十月,楚人殺陳夏徵舒。

此楚子也,其稱人何?貶。曷為貶?不與外討也。不與外討者,因其討乎外而不與也,雖內討亦不與也。曷為不與?實與而文不與。文曷為不與?諸侯之義,不得專討也。諸侯之義不得專討,則其曰實與之何?上無天子,下無方伯,天下諸侯有為無道者,臣弒君,子弒父,力能討之,則討之可也。

此入而殺也,其不言入何也?外征舒於陳也。其外征舒於陳何也?明楚之討有罪也。

丁亥,楚子入陳,納公孫寧儀行父于陳。

冬,楚子為陳夏氏亂故,伐陳,謂陳人無動,將討於少西氏,遂入陳,殺夏徵舒,轘諸栗門,因縣陳,陳侯在晉,申叔時使於齊反,復命而退,王使讓之曰,夏徵舒為不道,弒其君,寡人以諸侯討而戮之,諸侯縣公皆慶寡人,女獨不慶寡人,何故,對曰,猶可辭乎,王曰,可哉,曰,夏徵舒弒其君,其罪大矣,討而戮之,君之義也,抑人亦有言曰,牽牛以蹊人之田,而奪之牛,牽牛以蹊者,信有罪矣,而奪之牛,罰已重矣,諸侯之從也,曰,討有罪也,今縣陳,貪其富也,以討召諸侯,而以貪歸之,無乃不可乎,王曰,善哉,吾未之聞也,反之,可乎,對曰,吾儕小人,所謂取諸其懷而與之也,乃復封陳,鄉取一人焉以歸,謂之夏州,故書曰,楚子入陳,納公孫寧,儀行父,于陳,書有禮也。 厲之役,鄭伯逃歸,自是楚未得志焉,鄭既受盟于辰陵,又徼事于晉。

此皆大夫也,其言納何?納公黨與也。

入者,內弗受也。日入,惡入者也。何用弗受也?不使夷狄為中國也。 納者,內弗受也。輔人之不能民,而討,猶可;入人之國,制人之上下,使不得其君臣之道,不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