僖公十七年
十有七年,春,齊人,徐人,伐英氏。
十七年,春,齊人為徐伐英氏,以報婁林之役也。
夏,滅項。
夏,晉大子圉為質於秦,秦歸河東而妻之,惠公之在梁也,梁伯妻之,梁嬴孕過期,卜招父與其子卜之,其子曰,將生一男一女,招曰,然,男為人臣,女曰妾,故名男曰圉,女曰妾,及子圉西質,妾為宦女焉。 師滅項,淮之會,公有諸侯之事,未歸而取項,齊人以為討而止公。
孰滅之?齊滅之。曷為不言齊滅之?為桓公諱也。《春秋》為賢者諱。此滅人之國,何賢爾?君子之惡惡也疾始,善善也樂終。桓公嘗有繼絕,存亡之功,故君子為之諱也。
孰滅之?桓公也。何以不言桓公也?為賢者諱也。項,國也,不可滅而滅之乎?桓公知項之可滅也,而不知己之不可以滅也。既滅人之國矣,何賢乎?君子惡惡疾其始,善善樂其終。桓公嘗有存亡繼絕之功,故君子為之諱也。
秋,夫人姜氏會齊侯于卞。
九月,公至自會。
秋,聲姜以公故,會齊侯于卞,九月,公至,書曰,至自會,猶有諸侯之事焉,且諱之也。
冬,十有二月,乙亥,齊侯小白卒。
齊侯之夫人三,王姬,徐嬴,蔡姬,皆無子,齊侯好內,多內寵,內嬖如夫人者六人,長衛姬生武孟,少衛姬生惠公,鄭姬生孝公,葛嬴生昭公,密姬生懿公,宋華子生公子雍,公與管仲屬孝公於宋襄公,以為大子,雍巫有寵於衛共姬,因寺人貂以薦羞於公,亦有寵,公許之,立武孟,管仲卒,五公子皆求立,冬,十月,乙亥,齊桓公卒,易牙入,與寺人貂因內寵以殺群吏,而立公子無虧,孝公奔宋,十二月,乙亥,赴,辛已,夜殯。
此不正,其日之何也?其不正,前見矣。其不正之前見何也?以不正入虛國,故稱嫌焉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