莊公二十五年
二十有五年,春,陳侯使女叔來聘。
二十五年,春,陳女叔來聘,始結陳好也,嘉之,故不名。
其不名何也?天子之命大夫也。
夏,五月,癸丑,衛侯朔卒。
六月,辛未,朔,日有食之,鼓用牲于社。
夏,六月,辛未朔,日有食之,鼓用牲于社,非常也,唯正月之朔,慝未作,日有食之,於是乎用幣于社,伐鼓于朝。
食之則曷為鼓、用牲于社?求乎陰之道也,以朱絲營社,或曰脅之,或曰闇之,恐人犯之,故營之。
言日言朔,食正朔也。鼓、禮也。用牲,非禮也。天子救日,置五麾,陳五兵、五鼓,諸侯置三麾,陳三鼓、三兵;大夫擊門,士擊柝。言充其陽也。
伯姬歸于杞。
其不言逆何也?逆之道微,無足道焉爾。
秋,大水,鼓用牲于社,于門。
秋,大水,鼓用牲于社,于門,亦非常也,凡天災,有幣無牲,非日月之眚,不鼓。
其言于社于門何?于社,禮也;于門,非禮也。
高下有水災,曰大水。既戒鼓而駭眾,用牲可以已矣。救日以鼓兵,救水以鼓眾。
冬,公子友如陳。
晉士蒍使群公子,盡殺游氏之族,乃城聚而處之,冬,晉侯圍聚,盡殺群公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