莊公十七年
十有七年,春,齊人執鄭詹。
十七年,春,齊人執鄭詹,鄭不朝也。
鄭瞻者何?鄭之微者也。此鄭之微者,何言乎齊人執之?書甚佞也。
人者,眾辭也。以人執,與之辭也。鄭詹,鄭之卑者。卑者不志,此其志,何也?以其逃來志之也。逃來則何志焉?將有其末,不得不錄其本也。鄭詹,鄭之佞人也。
夏,齊人殲于遂。
夏,遂因氏,領氏,工婁氏,須遂氏,饗齊戍,醉而殺之,齊人殲焉。
瀸者何?瀸,積也,眾殺戍者也。
殲者盡也。然則何為不言遂人盡齊人也?無遂之辭也。無遂則何為言遂?其猶存遂也。存遂奈何?曰齊人滅遂,使人戍之。遂之因氏飲戍者酒而殺之,齊人殲焉。此謂狎敵也。
秋,鄭詹自齊逃來。
何以書?書甚佞也。曰:佞人來矣!佞人來矣!
逃義曰逃。
冬,多麋。
何以書?記異也。